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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充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违法案件公告 南市国税稽公[2010]1号
发布日期: 2010-06-18
 

南充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违法案件公告


南市国税稽公〔2010〕1号

 

    南充市锦垣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,注册资本300万元,主要从事汽车销售业务,公司类型:有限责任公司,经营地址:南充市嘉陵区嘉南路西部汽车城B座5号,法定代表人龙利权,财务负责人朱永红,现有职工14人。该公司2006年11月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主管税务机关为南充市嘉陵区国家税务局,税款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。
    经我局检查发现:该公司在2008年度编造虚假计税依据,并利用不实的纳税申报虚报亏损额27,403.38元,其行为已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。我局依照《税收征管法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,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处以500元罚款。
    该公司在2007年至2008年期间,因在执行政策法规等方面出现错误,造成少缴增值税1,133.33元、企业所得税4,156.75元。
我局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决定,共追缴增值税1,133.33元、企业所得税4,156.75元,作出处罚决定共处以罚款500元。上述税务行政处理、处罚决定已送达纳税人,该公司已在限期内已自动履行。
    特此公告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О一О年一月二十五日

 

文章来源:南充市国税局稽查局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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